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现在,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我们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我们只有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才能在这场激烈的科技竞争中占有先机,把握住这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科技自立自强”这一主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把握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国事业“靠什么自立”“何以自强”关键命题。当前,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围绕科技制高点的竞争空前激烈,我们必须深刻把握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国事业“靠什么自立”“何以自强”等关键命题,勇担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时代使命。一方面,我们“靠什么自立”?一是重源头创新:加强应用牵引的基础研究。我们要始终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机遇意识,牢牢把握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二是抓关键核心: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合力攻坚。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紧跟发展全局急需、国家安全急需、产业前沿急需,身先士卒投身和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合力打造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三是建自主体系。我们要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以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事业蓬勃发展。另一方面,思考我们“何以自强”?一是强核心力量: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我们要全面、系统、准确把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内涵和外延,深刻把握科技工作对接多样化动态化国家战略的整体机制。二是强开放融合: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我们要深刻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我国参与全球科技治理提出的新要求,助力我国通过创新产业转移和关键资源引进,加速调动内外创新驱动力。三是强第一资源:构筑科研创新人才高地。我们要始终坚定“我国教育是能够培养出大师来的”强烈自信,争做提携后学的铺路石和领路人。详情
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聚焦自立自强全面提升创新活力。科技创新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的一个关键变量,我们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聚焦自立自强全面提升创新活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澎湃的动力。一方面,聚焦体系建设,打造创新主体合力。要着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畅通创新资源在各个创新主体之间、创新链条之间、创新环节之间的流通渠道;要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创新研发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模式。另一方面,立足基础研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要着力提高基础研究能力和水平,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要着力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同时,着眼关键领域,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要促进技术成果与重大需求相结合,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既要加大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生命健康技术、智能芯片技术等领域关键节点的研发攻关力度,还要面向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着力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详情
新时代的优秀科技文化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的深厚土壤。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方位作出的重大决策,而科技文化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内容。中华民族素有文化自信的气度,坚定文化自信体现的正是中国精神、中国价值和中国力量。有了这种文化自信,我们就有了科技文化创新的定力,就有了科技文化创新的方向。事实上,世界科技强国的崛起都是以科技文化的发展繁荣为前提和基础的,因此,适应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需要,科技文化创新必须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立足国内与全球视野相统筹,不断增强科技文化创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塑造符合新时代特点,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能够引领和支撑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现代科技文化。详情
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一方面,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是关乎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擘画。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证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基础在教育、关键是科技、归根结底靠人才。另一方面,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是在国际竞争中占据先机和优势的必然要求。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教育、科技、人才都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确保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使我国拥有教育发展优势、科技比较优势、人才竞争优势。同时,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势所趋。从全球范围和我国实际看,教育、科技、人才同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渗透融合,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和强大驱动,必须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全方位支持人才、帮助人才,千方百计造就人才、成就人才。详情
多措并举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推动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协同创新,是我国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抓手,需不断明确标准与知识产权协同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的前进方向,多措并举推动科技自立自强。第一,科技自立是科技自强的前提,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须解决好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卡脖子”问题。鼓励多元创新主体开放协作,部署应急攻关科技项目;完善科技自立的顶层设计与制度安排,通过全局性部署科技产业发展脉络。第二,科技自强是科技自立的进一步跃升,是国家科技实力的总体表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不断提升国家科技创新力和影响力。在创新力层面,注重科技产业的基础研究部署与前沿科技探索;在影响力层面,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及规则制定。第三,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战略性谋划标准与知识产权协同创新,通过关键技术路线攻关提升未来产业的专利质量以获得技术领先,通过标准创新网络构建提升未来产业的合法性地位以获得市场认可,提升未来产业国际市场话语权。第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部署国际和区域标准体系,进一步深化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鼓励国家标准创新网络构建,大力推进中外标准互认,构建与国际标准兼容的标准体系。第五,进一步完善标准与知识产权协同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的保障机制,鼓励科技产业政策中融入更多有关标准参与和知识产权联营等方面的操作引导,加快标准、知识产权、技术市场等科技服务行业发展。详情
(光明网记者 赵宇整理)
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建设******
“十四五”期间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建设是重要的理论与实践命题,也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稳住农业基本盘、破局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2022年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数字技术和平台深度嵌入农业农村发展各领域,以数字创新驱动乡村振兴,重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治理体系、生活方式,能够不断解放农村生产力,优化生产关系,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满足其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提升数字包容水平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数字乡村建设工作,自2018年开始已出台系列政策,为数字乡村发展强化了顶层设计。2022年出台的《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进一步对当前数字乡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进行了战略部署。据北京大学发布的《县域数字乡村(2020)研究报告》,当前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开局良好,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数字经济、乡村数字治理和数字生活各方面都有较快发展。我国行政村“村村通宽带”全面实现,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数据资源和采集体系、天地空一体化观测体系、农业农村云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均在稳步推进。数字技术和平台与农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速融合,持续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智慧农业、农村电商、数字文旅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数字化治理平台在农村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中广泛应用,营造出更加便利宜居的乡村人居环境。但总体上,数字乡村建设仍然呈现东部发展水平较高、中部次之、东北和西部发展滞后的格局。
互联网技术应用虽然能够提供均等的受益机会,但使用者从中的获益未必是均等的。数字接入、数字资源、数字素养、数字参与等方面的差异,会导致数字使用结果的差异,不同群体、地区、城乡之间存在获取数字红利的差异,即数字鸿沟。我国城市互联网普及率远高于农村,2022年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为74.4%,农村地区仅为58.8%。虽然当前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的地域差距在不断缩小,但更显著的差距则体现在乡村经济数字化和乡村治理数字化方面,这主要是受到区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发展差异的影响。数字技术的应用与维护成本高昂,可能与小农户(尤其是老年农户)实际生产需求和劳动力资本不匹配,从而加剧农业企业、大型农场与小农户之间的数字鸿沟。小农户因资金、数字素养、数字技能、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的不足,叠加老龄化因素,使数字就绪程度不高。其数字信息利用方式与其他群体存在差异,因此导致数字利用结果差异。这些数字劣势使数字乡村建设主体呈现非均衡的参与行为,极有可能使小农户在数字经济发展中逐渐边缘化,从而出现系统性社会排斥和数字鸿沟,进一步扩大收入差距,加剧社会阶层分化。
加快推进乡村建设
通过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振兴,既要以数字创新驱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又要不断弥合数字鸿沟,推进数字包容,使所有群体都能够积极参与到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共享数字红利,实现物质富裕、精神富裕、生态富裕。在实践层面如何实现数字包容?一般认为可通过改善信息技术(ICT)接入来弥合数字接入鸿沟,即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宽带、网络终端等互联网设施设备的普及率。随着互联网基础设施的进一步普及,ICT接入机会趋于均等,数字鸿沟的内涵进一步深化。相关主体数字资源禀赋或资产存量、数字技能和参与行为等方面的差异,及其导致的参与结果差异也被考虑在内,即存在数字使用鸿沟和数字结果鸿沟。对于数字经济参与主体而言,其自身所具备的资源禀赋,例如信息、知识、技能、产品、服务、时间等“僵化”的资产组合,可通过互联网技术运用和互联网市场交易被激活,通过互联网平台的连通性产生乘数效应。率先掌握“流量”密码,实现互联网资产资本化的群体更能够从数字经济发展中获益。例如,农村电商、农产品网络直播、短视频营销等为农村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注入了新动能。
第一,强化“数字准备”。可以考虑将数字包容纳入数字中国战略,在政策制定中着重考虑农村居民的数字可负担性、数字可获得性、数字能力及其公平性,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乡村数字网络、数字平台、数字服务的接入性、连通性,有效提升乡村网络硬件设施质量,扩大5G、千兆光网、物联网覆盖面,保证信号质量。尤为重要的是,将数字乡村建设融入新型城镇化战略,从而有效降低网络建设、维护成本。通过财政补贴、市场竞价等方式,或与农村金融普惠、精准扶贫等政策相结合,给予相应的数字设备或物资帮扶、补贴、费用减免等,进一步减轻网络接入的经济负担。
第二,提升“数字就绪度”。帮助群众建立互联网思维方式,从知识、技能和态度方面提升数字能力和自我效能,激发其参与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积极性和自信心,使其具有与数字时代动态适配的能力。因此,需要普及农村数字教育,针对不同特征的群体开展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数字教育。加强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开设编程课;开展数字技能教育或者职业教育,使新型农民的职业技能与市场数字化转型的需求相匹配。提供简易、易懂的互联网产品服务指南或课程,社区可开展老年人辅导培训,使其能适应社交、医疗、社保、金融及其他政务村务等方面的数字化转型。广泛开展各类型的农村在线教育,鼓励农民灵活运用互联网自主学习,提高其信息获取能力和信息运用能力,提升其数字安全性和隐私保护意识。
第三,推进“数字参与”。旨在构建涵盖经济发展、基层治理、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多元化数字生态系统,通过数字创新与制度创新,在各领域实现数字技术对参与者的数字赋能,推进价值共创和共享,弥合数字鸿沟。这就要求以数字创新激活农村农民发展的积极性,驱动城乡之间要素自由流动;提升数字技术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渗透率;有序推进农业三大体系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技术推广、扩散以及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带动小农户与数字农业体系有效衔接。以电商商业模式创新驱动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推进城市农村产品、服务的双向流动,有效连接小农户和大市场,解决两个“一公里”问题。以平台聚合有效整合数字资源,提升不同群体之间的数据连通性,提升基层数字治理效率。鼓励和推动企业的包容性创新,提供优质低价、便捷、无障碍、适老化、安全的数字产品和服务。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浙江树人学院管理学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